关键词: 大赛  |  课程  |  报名  |  好物

2021陕西(第七届)旅游商品大赛

主题:旅游余香 品味生活

时间:2021年07月14日-2021年07月19日

地点:大唐西市博物馆

立即报名
大赛介绍

 活动主题

旅游余香 品味生活 (官方报名入口)

、主要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遴选优秀旅游商品参加展示、评选活动,设立奖项并进行奖励、表彰。获奖商品将直接参加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

、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4日—7月19日,地点:大唐西市博物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21日—5月26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陕西旅游集团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送本单位负责此次大赛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1)。

5月27日—6月26日各单位征集参赛旅游商品。

6月27日—7月2日:各单位汇总参赛旅游商品文字、照片等信息,按照参赛表(附件2)要求于7月2日17:00点前上传至指定网址:http://www.sxlyspfh.com。

(一)接收和布展时间:7月12日—7月13日,完成参赛商品接收和拍照等工作,展台的搭建和布展工作。

(二)评选时间:7月14日-7月15日,完成参赛旅游商品评选工作。

(三)颁奖时间:7月16日,完成颁奖仪式服务工作。

(四)展示时间:7月17日—7月18日,负责旅游商品大赛期间展位的日常工作。

(五)撤展时间:7月19日,大赛撤展工作。


对象和范围

(一)参赛对象:全省范围内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个人均可参赛,参赛商品由所在地文化旅游部门统一报送。

(二)参赛范围:各单位选送的参赛作品须是在陕西省研发设计生产的旅游商品,按照旅游商品的20大类(附件3)分别推荐,每类不超过4件(套),总数量不超过80件(套)。

(三)参赛要求

1.品须突出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具有当地特色自主品牌且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类除外)。

2.往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陕西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3.品的零售价格不超过1.5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体积不得过大。参赛的个人旅游装备品重量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4.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旅游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大赛活动主办单位的展示宣传以及将大赛获奖作品名单、图片刊登在指定网站上。

6.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参商品在大赛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者;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用等均由参者自行负担。

7.参赛作品为原创性设计,不得仿冒国内已上市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者负责。

五、奖项和奖励

(一)奖项设置

1.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20个。

2.最佳人气奖1个。

3.最佳创意设计奖1个。

4.最佳组织奖4个。

(二)奖励安排

1.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意设计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组织工作认真、选送商品及时、商品质量较高、组织进行初赛的单位进行表彰。

2.在重要媒体上对获奖旅游商品进行宣传,扩大获奖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活动评选

(一)程序

邀请省内外旅游商品专家,于7月15日至16日对各单位参赛作品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和最佳创意设计奖;社会公众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7月15日即可投票,7月18日12时截止,评选出最佳人气奖;结合参赛和获奖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最佳组织奖。

(二)标准

     1.创新性:商品(包括包装)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

     2.地域性:体现地域特点,反映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

     3.经济性:具备生产可行性和效益市场化的基础。

     4.实用性:具备一定实用价值,易于携带。

     5.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

     6.技术性:产品符合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7.文化性:具有陕西文化特色。

     8.参与性:鼓励各单位先行组织辖区内旅游商品大赛,并将其作为评选最佳组织奖的重要条件。

 (详情见附件)  

关于举办2021陕西(第七届)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1).pdf



大赛亮点
展品范围
展会风采
相关赛事
查看更多